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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
有以四柱为体,岁运为用者,针对四柱的太过不及,用岁运进行损益调整。
有以喜神为体,取辅助喜神为用者,若喜神无力,则以喜神为体,取生助喜神之物为用。
有以格局气象为体,日主为用者,当格局形成独立气象(如专旺格、从格),与日主无关,或严重伤克帮扶日主时,需通过日主自引生喜神,另寻生机。
注解:
1. 岁运琢削:大运流年对命局的动态影响
2. 辅喜之神:如喜神为火,取木生火为用
3. 格象为体:如炎上格、稼穑格等特殊格局
原文:
有用过于体者,如用食神,而财官尽行隐伏,则太发露浮散。有体用各立者,体用皆旺,不分胜负,行运又无轻重上下,则各立之。有体用俱滞者,如木火俱旺,不遇金土,则俱滞之,不可一端定也。
然体用之用,与用神之用有分别。若以体用之用为用神,固不可。舍此别求用神,亦不可。只要斟酌体用真确,而取其最要紧者为用神,即二三用神亦得,须抑扬其轻重,毋使有余不足可也。
译文:
有用神力量超过体者,如用食神却财官不显,反主浮散。
有体用力量均衡者,体用皆旺且行运无偏颇,二者并立。
有体用俱停滞者,如木火过旺而无金土制衡,需待岁运激活。
体用的“用”与普通用神不同,既不能直接等同,也不可完全脱离。
关键在于精准判断体用关系,选取最关键者为用神,即使多个用神并存,也需调整轻重,避免失衡。
注解:
1. 用过于体:用神力量过强反成忌神
2. 体用各立:体用力量相当,需岁运引发
3. 体用俱滞:五行流通受阻,需通关之神
4. 抑扬轻重:根据五行生克调整用神力量
注:此段系统阐述命理体用关系的七大法则,通过日主、提纲、四柱、化神、岁运等不同层面,揭示体用变化的内在规律。
强调"体用真确"与"轻重平衡"的核心原则,体现传统命理学"辨证施治"的哲学思想。
引用《子平真诠》"用神变化"理论,结合具体命例验证,构建完整的命理分析框架。
总结:本章节主要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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