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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子全建立在那个证人看到被告跟随在受害人身后走过的证言上,其他就是被告自己的口供。一审就判定被告是杀人凶手,把所有相似案子都扣在他头上,判了死刑。俗话说:‘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其实被告在法庭上就翻供了,声称是被逼招供的。一审后被告家属提出了上诉,还找了我刚进入的律所做代理。我研究生时就主攻刑法,便被分派了这个案子,大概当时律所负责人不看好这个案子能翻转,只是让新人锻炼锻炼。
“我在翻阅案件卷宗后发现证人对被告的描述有正面,对受害人则只有背影。走访证人后进一步确认证人根本没看到受害人或者说走在被告前面的女性的正脸,他其实根本无法确认走在被告前面的穿流行红色外套的女性是不是受害人!他仅仅是根据衣服和身材体形猜测那是新闻中的受害者。我还做了测试,流行的红外套穿在相似身材的女性身上,除了熟人,从背影根本无法分辨。
“我替被告上诉,二审时认为证人的证词并不能确认被告当时是在跟踪受害者,所以推翻了一审判决。
“那时候监控还没有现在这么全,警方办案主要依靠口供,证人的和被告的口供。其实口供是最不可靠的,因为绝大多数人的记忆都不准确,还经常会进行利己的修正。”
大家听罗娟讲完才透了口气,议论纷纷。
万琳琳说:“我看过漂亮国的一个律师剧,有一集也是说证人只根据衣服辨认嫌犯,其实根本没看清嫌犯长什么样,换个人穿同样的衣服,证人就认错了。”
“对,那个剧我也看了。”周满月也说,“那是警察故意的。他们先认定了嫌犯,再给证人看照片,只给嫌犯的照片是穿着证人看到的外套,等证人记熟了嫌犯的脸后,才让证人去辨认嫌犯。”
“还有呢?你不是说有两个翻案的么,还有一个案子呢?再讲讲。”石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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