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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手电光亮起的刹那,光音子的脸正好出现在他的脸侧。
下一刻,狡猾的光音子忽然爆发出了堪比太阳的光辉!
光的地狱降临了!
哪怕在没有光的环境,这些玩意儿也能发光!
那个高级玄术师幸好离门最近,连滚带爬的跑了出来。在身后的大门关闭时,他听到了这辈子都忘不掉的集群惨叫声。
而他能躲过一劫的原因,完全是因为他是个穷鬼,就因为输光了一切才卖身给这些阔少,甚至这货极为邋遢,身上一点值钱的物件都没有。
s市,今天也非常平稳的度过了一天的日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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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钻石灯光缓缓旋转的房间里,天目老道继续诉说着他那无法对任何人说起的、被诡物诅咒的过往。
在民国初年,他只是个在魔都街头流浪的小乞丐,绰号狗儿,就和三毛流浪记里的三毛是一样的身份。
那会儿他十岁多一点,刚来到魔都没几天,能活着度过每一天已经是他最大的目标了。
有一天,已经好几日没吃饭的他饿的晕晕乎乎,不知道就怎么离开了自己原来所在的街区,进入了其他叫花子把控的地盘。就算是他这样的底层小叫花子,也有彼此的地盘划分,乱跑就要挨揍。
而他那一天就过了界,甚至在迷迷糊糊间越过了巡街警卫,来到了一幢富丽堂皇的大酒店门口。
正巧,有个衣着光鲜的贵人大老爷从酒店出来,这个三十多岁的男子一身绸缎长衫,戴着西式帽子,面容精瘦却显得特别精明强悍。
他手里拿着一个纯金的怀表,似乎在等什么人的样子,不时还掐着手指算了算。
当他看到小乞丐狗儿,忽然满脸喜色,用那会儿的京师官话自言自语道:“上师果不欺我!天命人来了!”
说着他竟然一把拉住小乞丐的胳膊,带着他直接走进了那家西洋风的大酒店,好似就是专门为了等他到来似的。
“那是我这辈子印象最深刻的一顿饭——我从来没吃过那么丰盛的饭菜。”天目老道咂咂嘴道,似乎对久远的记忆回味起来,“那个男人带着我进了一个酒席厅里,专门要了一桌子的酒宴让我随意吃喝。我那会儿哪懂什么,只觉得自己快要饿死了,只顾着拼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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